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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4-15 18:01 上一篇:企業如何應對2024危險化學品登記和鑒定執法檢查 | 下一篇:企業自查怎么做(一):危險化學品登記執法檢查重點內容解讀
01物理危險性鑒定分類重點檢查問題
根據《2024年登記和鑒定分類專項執法檢查“企業自查”功能操作手冊》附件1,對物理危險性鑒定分類的執法檢查提出10條重點檢查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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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
02關鍵詞
企業開展化學品分類鑒定工作時,會遇到一個關鍵詞“物理危險性不明確”,很多從業者問什么叫做物理危險性不明確?以下的內容供各位讀者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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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物理危險性”一詞的出自于兩部現行的化學品法規: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 第591號)和《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》(安監總局令 第60號)。根據法律條文,化學品物理危險性指化學品的燃燒、爆炸、腐蝕、助燃、自反應和遇水反應等危險特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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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:是指依據有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進行測試、判定,確定化學品的燃燒、爆炸、腐蝕、助燃、自反應和遇水反應等危險特性。
化學品物理危險性分類:是指依據有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,對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結果或者相關數據資料進行評估,確定化學品的物理危險性類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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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上所述,已明確化學品的理化數據(可通過測試或查資料的方式),根據對應國標(GB30000.2-GB30000.17)中的分類標準,得出分類結果,即可認為“化學品物理危險性確定”。
03企業合規流程:
檢查表的內容已經非常詳實,在此不做贅述,以下流程是企業如何開展“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分類”工作的流程解讀:
除以上內容外,物理危險性鑒定分類后的合規工作仍然值得引起企業的重視,例如執法檢查文件中第9、10條,由于物理危險性僅是危險化學品判定的條件之一(還需要辨識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),因此企業不能僅局限于物理危險性鑒定分類,需要全面的開展化學品鑒定分類工作;又如無法獲取足夠的數據時,企業應該如何選擇合適的鑒定機構委托開展物理(或化學品)危險性鑒定。
我們將會在今后的解讀中與大家共同探討,您的訂閱與轉發是我們持續進步的最大動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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